一、区内户口学生
①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②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③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④儿童出生证明;
⑤儿童体检证明。
注意: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经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要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适龄儿童出生即落户亲属的、随父母落户亲属一年以上的,视为区内户口学生正常入学。其他落户情况,如果能够提供监护人在经区的房证,则按房证地址分生,否则按务工子女对待调剂安排。
二、外来务工子女
①公安部门发放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始户口本;
②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在经区的暂住证(威海三市的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
③经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缴纳保险或是三金证明)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④儿童出生证明;
⑤儿童体检证明;
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注意:入学后,各小学可定期检查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学区内学校如果无法容纳,将由教育局统一调整。调整学生依据其父母在经区务工时间的长短顺序安排,务工时间相同的依据在我区幼儿园就读的时间顺序或报名登记的时间顺序安排。
三、借读生
①公安部门发放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始户口本;
②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在经区的暂住证
③在经区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没有住房的,提供经区房管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证;
④儿童出生证明;
⑤儿童体检证明;
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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