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报考省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85分;报考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县、乡级机关(单位)以及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一、第二、第三公安局,各市、县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80分。
2、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职位,除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各报考层次最低合格分数线外,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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